問題詳情

16 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首先應如何辦理?
(A)應使之更正
(B)應口頭聲明異議
(C)應報告主管機關長官
(D)應移送司法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asdfghjkl1236】評論

會計法 第99條:各機關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前項不合法之行為,由於該機關主管長官之命令者,應以書面聲明異議;如不接受時,應報告該機關之主管上級機關長官與其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機關。不為前二項之異議及報告時,關於不合法行為之責任,主辦會計人員應連帶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