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我國「國家安全局」依據「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 2 條)規定,其任務在「綜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及特種勤務之策劃與執行」,然該局亦係「國家情報工作法」之主管機關(第 2 條);(25 分)
【題組】⑴請依據「國家安全局組織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和相關法制規定,並參考情報實踐經驗,說明「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與「國家情報工作」之意義與內容分別為何?兩者之間,有何區別或異同之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0971
統計:A(1392),B(18),C(31),D(104),E(0)
用户評論
【粘永琦】評論
憲法第39條 (總統宣布戒嚴權)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