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08民事訴訟法規定,僱用人與受僱人間,因僱傭契約涉訟,其僱傭期間在一年以下者,適用:
(A)簡易訴訟程序
(B)通常訴訟程序
(C)非訟事件程序
(D)強制執行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34694
統計:A(180),B(10),C(11),D(0),E(0)

用户評論

胡愛晏】評論

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者,適用簡易程序。下列各款訴訟,不問其標的金額或價額適用簡易程序︰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期租賃或定期借貸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雇用人與受雇人間,因僱傭契約涉訟,其僱傭期間在一年以下者。旅客與旅館主人、飲食店主人或運送人間,因食宿、運送費或因寄存行李、財物涉訟者。因請求保護占有涉訟者。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涉訟者。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涉訟者。本於合會有所請求而涉訟者。因請求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或其他定期給付涉訟者。因動產租賃或使用借貸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因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六款至第九款所定請求之保證關係涉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