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根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應依特殊教育相關法規,訂定校內作業規定,並協調各處室確實執行。下列哪一個不屬之?
(A) 免除參與常態編班、班級及導師安排
(B) 免修、降低及格標準與畢業學分
(C) 提供考試評量服務
(D) 就讀班級酌減人數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mo】評論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

ppoitwcs】評論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應就身心障礙學生之下列事項,依特殊教育相關法規,訂定校內作業規定,並協調各處室確實執行:  一、免除參與常態編班、班級及導師安排。  二、就讀班級酌減人數。  三、排課協調。  四、成績考查與作業調整。  五、提供考試評量服務。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20060000003000-1010509 經個別化教育計畫決議,惟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免修之領域/科目,應逕予扣除免修學分數,再計算及格比例,以免影響其取得畢業資格。https://sencir.spc.ntnu.edu.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Num_content01=5&totalRows_content01=35&Page=6-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