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各級農會為辦理農會任務之事業,得由幾個以上農會共同投資組織股份有限公司?
(A)3 個。
(B)5 個。
(C)6 個。
(D)9 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2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B) 5 個法規名稱:    農會法第 5 條各級農會為辦理前條事業,得由五個以上農會共同投資組織股份有限公司,而該項投資為重大投資事項者,不受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三項之限制,其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