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學區一詞原指英、美兩國的地方教育行政區域,也是地方學區的通稱,或簡稱為學區(school district)。現行的學區制(district system)起源於1789年美國 麻州(Massachusetts)修正通過的州憲法,該法規定地方政府成立「學校委員會」(school committees)負責教育事務。1826年,該法再度修正,將學校委員會 獨立於地方政府之外,並享有教育行政權以及決定與課徵教育稅的權力,奠定了今日美國地方學區制度的基礎。
【曾顯智】評論
一學區一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