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有關共同受託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對其中一人所為之意思表示,對全體不生效力
(B)共同受託人對於處理信託事務所負擔之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
(C)共同受託人對受益人因信託行為所負擔之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
(D)共同受託人意思不一致時,應得受益人全體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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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法28同一信託之受託人有數人時,信託財產為其公同共有。前項情形,信託事務之處理除經常事務、保存行為或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由全體受託人共同為之。受託人意思不一致時,應得受益人全體之同意。受益人意思不一致時,得聲請法院裁定之。受託人有數人者,對其中一人所為之意思表示,對全體發生效力。信託法29受託人有數人者,對受益人因信託行為負擔之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其因處理信託事務負擔債務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