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公司法有關公司重整完成後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已申報之債權未受清償部分,除依重整計畫處理,移轉重整後之公司承受者外,其請求權消滅;未申報之債權亦同
(B)股東股權經重整而變更或減除之部分,其權利消滅
(C)重整裁定前,公司之破產、和解、強制執行及因財產關係所生之訴訟等程序,即行失其效力
(D)公司債權人對公司債務之保證人及其他共同債務人之權利,全部歸於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溫蒂】評論

公司法第311條 1 公司重整完成後,有...

Alex】評論

(D) 公司債權人對公司債務之保證人及其他共同債務人之權利,不因公司重整而有影響

Ching Hui】評論

(d)公司債權人對公司債務之保證人及其他共同債務人權力,"不因公司重整而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