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行政罰法上關於責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就故意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加以處罰
(B)未滿 18 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C)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者,不予處罰
(D)對不知法規者,機關應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75
統計:A(0),B(0),C(11),D(2),E(0)

用户評論

【用戶】高歆嵐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A)第7條(有責任始有處罰原則)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B)(C)第9條(責任能力)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處罰。   前二項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