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關於我國司法改革之方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從審檢分隸走向審檢合一
(B)釋憲制度從大法官會議走向憲法法庭
(C)刑事訴訟制度從職權進行主義走向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D)公務員懲戒制度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走向懲戒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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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HAN.】評論

關於我國司法改革之方向,敘述錯誤(A) 從審檢分隸走向審檢合一 》法院法官屬於司法院管轄,檢察官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的管轄體系,其隸屬單位不同。審檢合一是早起包青天時期「開封有個包青天,鐵面無私辨忠奸」,於民國69年起走向審檢分立,法官不再是球員兼裁判,檢察官和法官各自獨立,分別依職權處理。   (B) 釋憲制度從大法官會議走向憲法法庭 》「憲法訴訟法」於2018年12月18日立法通過,於111年1月4日施行。新制由15位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取代原有的「大法官會議」,審理程序將全面司法化、裁判化及法庭化,以嚴謹的訴訟程序與法院性質的運作模式,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亦即現行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解釋憲法的制度,將走入歷史。憲...

whappy501】評論

(A) 從審檢合一(審判偵查同一個★)...

萬晉宏】評論

(A) 從審檢合一走向審檢分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