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圖有



【hui】評論
第十二條 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除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外,得視情節之輕重,為下列處分,並通知交通部: 一、 撤銷法定會議之決議。 二、 停止部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 三、 .....看完整詳解
【giboyang1】評論
執行處罰: 金管會 。 (外匯的執行處罰★: ...
【GRACE】評論
名 稱:郵政儲金匯兌法 ★★★★:...
【業精於勤,事立於豫】評論
(D)郵局辦理儲金匯兌業務違反法令,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予處分改成(D)郵局辦理儲金匯兌業務違反法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