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籃球比賽中,教練被判4 次技術犯規時,需離開球隊席。
(A) 是。
(B) 否。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7523
統計:A(646),B(1299),C(1),D(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肌力VS速度、籃球規則

用户評論

jarjuin】評論

國際籃球總會FIBA目前實施的籃球規則,在2014-2016年規則中將強化:無須警告的技術犯規已經出現在國際籃球總會宣導影片中。它要求的重點在於球員與教練對裁判的態度,只要出現下列舉止言行,無須警告直接宣判技術犯規。當裁判宣判後,球員或教練、隊職員對裁判作出下列言行: 1.對裁判攤手; 2.無辜抱頭; 3.拍地板;  4.用手指指向裁判;  5.對著裁判鼓掌;  6.踢摔各種物品;  7.指責謾罵裁判。這些行為立即宣判技術犯規,不用經過警告再宣判。當一位球員被宣判兩次技術犯規時,將失去比賽資格,應奪權離場;這項罰則與違反運動道德犯規兩次,應宣判奪權離場同樣。  至於教練仍然採取:本身「C」的技術犯規2次;...

m7171695】評論

教練累計登記犯規滿三次或嚴重犯規一次,被判離開教練席,取消教練權~

陳菲恩】評論

到底是幾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