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z-han Yang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用戶】天霸動霸TUA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 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 行使而消滅。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63 公法上之請求權時效,因何原因而中斷?(A)作成為實現該權利之行政處分(B)訂定法規命令(C)作成行政指導 (D)通過行政執行之相關預算﹝96 原四A﹞修改成為63 公法上之請求權時效,因何原因而中斷?(A)作成為實現該權利之行政處分(B)訂定法規命令(C)作成行政指導 (D)通過行政執行之相關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