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下列有關公司經理人的消極要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A)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
(B)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
(C)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D)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2092
統計:A(347),B(490),C(2710),D(40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不純正不作為犯的保證人地位、附條件的停止與解散條件、預防理論區分

用户評論

楊茱蓉】評論

(經理人消極資格) 第三十條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五年者。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三、曾服公務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四、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五、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 六、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翁玄志】評論

(不能當經理人的消極資格)犯罪與沒行為能力的人......

Zack Fang】評論

複習一下..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回樓上台灣也不少外商耶..........

林政賢】評論

補充一點:受輔助宣告 尚未撤銷!

Ming Yan】評論

補充:好像有改!!+總整理*消極要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尚未 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五年。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 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三、曾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 ,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四、受破產之宣告或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五、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六、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七、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n*積極要件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