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下列何者不屬於地方制度法所列舉之直轄市自治事項範圍?
(A)直轄市公共造產
(B) 直轄市合作事業
(C)直轄市公營事業
(D) 直轄市與其他自治團體合辦之事業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6924
統計:A(592),B(22),C(47),D(38),E(0)

用户評論

成成】評論

直轄市無公共造產縣無調解業務

Aspen Chiu】評論

直轄市十二、關於事業之經營及管理事項如下: (一) 直轄市合作事業。 (二) 直轄市公用及公營事業。 (三) 與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合辦之事業。縣市十二、關於事業之經營及管理事項如下: (一) 縣 (市)合作事業。 (二) 縣 (市)公用及公營事業。 (三) 縣 (市)公共造產事業。 (四) 與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合辦之事業。鄉鎮市八、關於事業之經營及管理事項如下: (一) 鄉 (鎮、市)公用及公營事業。 (二) 鄉 (鎮、市)公共造產事業。 (三) 與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合辦之事業...

Ruby】評論

直轄市並沒有公共造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