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雯蘭】評論
(D) 勞動基準法 第 15 條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主。
【Ya Ya Chou】評論
需事先預告,非得徵求同意
【喵喵】評論
C勞工契約為不定期契約,既然是不定期,可任意終止,只是要先行預告程序而已
【Dorothy】評論
C:所以不需徵求雇主同意,但須事先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