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昂】評論
性霸凌:取笑或評論對方的身體、性別、性取向等,或是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法所規定之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感覺性騷擾跟性霸凌有點難區別,難樣子只能死記法條了。
【Mimi Huang】評論
一、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二、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三、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四、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資料來源:http://genderequality.ypu.edu.tw/files/11-1072-4740.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