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幫按讚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法律可分形式意義及實質意義:(一)形式意義之法律 1、一定之名稱; 2、立法院制定通過; 3、總統公布。(二)實質意義的法律 1、具備條文規範; 2、無牴觸上位規範; 3、內容為應以法律定之事項。63.下列何者非屬形式意義的憲法?(A)中華民國憲法(B)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C)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D)司法院大法官憲法解釋
【用戶】天天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非屬形式意義的憲法?(A)中華民國憲法(B)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C)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D)司法院大法官憲法解釋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