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印信之使用規定一、國璽:①中華民國之璽,蓋用於統所發之各項「外交文書」。②榮典之璽,蓋用於總統所發之各項「褒獎書狀」。 二、印及關防:①印蓋用於「永久性」機關之公文。②關防蓋用於「臨時性」或「特殊性」機關之公文。 三、職章:蓋用於「呈文」、「簽呈」、「各種證券」、「報表」,及其他公務文件。 四、圖記:蓋用於「公務業務」,或「各項證明文件」上。
【土豆】評論
印信條例15條
【張工藤】評論
公務文件VS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