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何項情況不違反受贈財務時之行為要求?
(A)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之饋贈,嚴詞拒絕即可
(B)受贈新款手機尚屬於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C)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無須簽報長官
(D)懸掛與職務有利害關係廠商所製作的月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0881
統計:A(82),B(3),C(17),D(172),E(0)

用户評論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這已經有點無聊的題目了...

喔嗨唷】評論

題目是問「受贈」財務時(A)的問題是「沒有受贈」就拒絕了所以這題是考國文

老皮好聰明】評論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2點  本規範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務員: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構)或其所屬機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2‧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   (三)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四)公務禮儀:指基於公務需要,在國內(外)訪問、接待外賓、推動業務及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