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甲上市公司章程所載股份總數為一億股,已發行 8000 萬股,現甲公司欲辦理現金增資公開發行新股 2000 萬股。依此事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公司無需經股東會決議程序,僅須由甲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表決權過半數同意即可
(B)依目前實務運作,若甲公司採行公開申購配售方式承銷新股,無需先交付公開說明書紙本予認股人,而得於認股人中籤後始交付公開說明書紙本
(C)如認股人 A 主張公開說明書所載之甲公司財務報告中,現金科目有不實虛增之情形,得向甲公司、甲公司之董事長、承銷商及會計師請求連帶損害賠償,且甲公司及董事長均不得免責
(D)本次發行之新股於向股東交付之日起,原則上即得上市交易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8421
統計:A(3),B(5),C(7),D(3),E(0)

用户評論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因為錯的是C選項,所以僅就其分析:(C)如認股人 A 主張「公開說明書」所載之甲公司財務報告中,現金科目有不實虛增之情形,得向甲公司、甲公司之董事長、承銷商及會計師請求連帶損害賠償,且甲公司及董事長均不得免責→請注意是公開說明書之不實,非20、20-1的財報不實。20-1的財報不實在104年後修正為除發行人外,把董事長跟總經理的無過失責任拿掉,但32條的無過失責任一直都只有發行人,不包括董事長跟總經理。第 20-1 條 前條第二項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或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其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下列各款之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