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關於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監事的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理事的任期為四年
(B)監事任期三年
(C)至少應設理監事各三人
(D)理事長之連任,以三次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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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期貨交易法第 92 條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至少應置理事三人,監事一人,依章程之規定,由會員選任。但理事、監事中至少應有四分之一由有關專家擔任之,其中半數由主管機關指派,餘由理、監事會遴選,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擔任之;其遴選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理事、監事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期貨交易法第 92 條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至少應置理事三人,監事一人,依章程之規定,由會員選任。但理事、監事中至少應有四分之一由有關專家擔任之,其中半數由主管機關指派,餘由理、監事會遴選,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擔任之;其遴選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理事、監事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