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對於行政契約(前者)與須申請之處分(後者)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前者必須締約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始能生效;後者因行政機關單方意思表示而生效
(B)前者必須以書面為之,由締約人雙方簽署;後者書面處分僅由作成機關簽署
(C)前者之內容可能包括作成內部行為或事實行為;後者則僅可能包括內部行為
(D)前者之一造當事人為人民時,其意思表示影響契約內容之形成;後者人民為處分相對人,其申請僅屬行政程序之發動,對內容形成不生影響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583
統計:A(149),B(201),C(3752),D(497),E(0)

用户評論

108國考-加油!!】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

東東】評論

應該是前者包括作成內部行為或事實行為 ; 後者僅為外部行為(因須申請之行政處分須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故內部行為或事實行為均不得為處分內容)

spotspot】評論

(C)前者之內容可能包括作成內部行為(沒錯,如學校聘用教師之行政契約)或事實行為或事實行為;後者則僅可能包括內部行為(內部行為亦可包括,如將公務員免職,錯在非僅包括,也包括外部行為è需申請之行政處份內容亦有可能是行政機關須作外部行為)nn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C)前者之內容可能包括作成內部行為或事實行為;後者則僅可能包括內部行為及外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