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之沒入,應如何宣告?
(A) 與其他處罰合併宣告
(B) 單獨宣告
(C) 合併宣告為原則,單獨宣告為例外
(D) 單獨宣告為原則,合併宣告為例外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3289
統計:A(26),B(60),C(591),D(68),E(0)

用户評論

【用戶】楊小查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23 條沒入,與其他處罰併宣告之。但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單獨宣告沒入 : 一、免除其他處罰者。 二、行為人逃逸者。 三、查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