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icia Feng】評論
所謂怠為處分指的是行政機關應作為不作為,人民依法提起訴願(訴願法第2條),以及不服訴願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5條),都是課予行政機關作為的義務
【Kelly Chen】評論
這題我總覺得答案怪怪的,沒有一個選項是對的耶!請問:不是沒有所謂的"課予義務訴願"訴願法第2條應是怠為處分之訴願才是呀請各為好心的大大解惑!感恩!
【Yen Long Lee】評論
並不是沒有課予義務訴願,更正確的來說是訴願法尚未與行訴法同步修正明文規定課予義務訴願。實務上 訴§1 是撤銷訴願、§2 是課予義務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