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行政程序法第 13 條規定,同一事件,數個行政機關均有管轄權時,應如何處理?
(A) 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B) 由受理在後之機關管轄
(C) 由共同上級機關管轄
(D) 由各該行政機關共同管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128
統計:A(1603),B(5),C(77),D(18),E(0)

用户評論

蔡明楨】評論

行政程序法: 受理在先 (  程序~ 講順序)行政罰法 : 從一重罰  ( 罰~ 當然是以罰得多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