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千尋】評論
因為 一種情形叫私有公物,例如:既成道路、行政機關向民間租用的辦公大樓,性質上雖為公物,所有權卻是私人。
【Mini (相信自己!)】評論
請問公共用物不是可以買賣嗎?只要不改變使用目的就行不太懂為何公共用物為非融通物
【不明】評論
回6F「一般而言」指的就是「原則上」原則上 公物是不得買賣的例外 才是在合目的的情況下得以轉讓(如他有公物)
感謝回答,後來也查了一些書觀念比較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