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規定,守望係於何處設置崗位或劃定區域,由服勤人員在一定位置瞭望,擔任警戒、警衛、管制;並受理報告、解釋疑難、整理交通秩序及執行一般警察勤務?
(A)路段
(B)公共場所
(C)衝要地點
(D)治安場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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