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st Blue】評論
行政程序法
【fofx】評論
(A)基於公益考量,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其仍然有效 (無效)(B)依法應經公開甄選程序之行政契約,機關未辦理公開以及陳述意見等程序時,仍得予以補正之機會 (無效)(C)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原則上全部無效 (D)雙務契約未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者,人民得申請撤銷 (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