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ada Liu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D在刑訴§236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60條 (檢察官之職權)檢察官之職權如左:一、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二、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236條 (代行告訴人)告訴乃論之罪,無得為告訴之人或得為告訴之人不能行使告訴權者,該管檢察官得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項但書之規定,本條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