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ne-Ru Jhuan】評論
第 7 條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第 1166 條胎兒為繼承人時,非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不得分割遺產。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