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有關行政指導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指導一律須有法律之依據
(B)行政指導不具法律上之強制力
(C)行政指導可能成為信賴基礎
(D)行政指導違法仍有國家賠償之問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25
統計:A(13),B(0),C(2),D(1),E(0)

用户評論

準備國考中的一隻小書蟲】評論

行政指導不具法律上之強制力n行政指導可能成為信賴基礎 行政指導違法仍有國家賠償之問題n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六章   行政指導第一百六十五條(行政指導之定義)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第一百六十六條(行政指導之原則)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應注意有關法規規定之目的,不得濫用。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第一百六十七條(行政指導明示之方法)行政機關對相對人為行政指導時,應明示行政指導之目的、內容、及負責指導者等事項。前項明示,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如相對人請求交付文書時,除行政上有特別困難外,應以書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