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依民法規定,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 5 年
(B) 10 年
(C) 15 年
(D) 20 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13636
統計:A(81),B(16),C(21),D(7),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鴻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126 條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n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用戶】阿鴻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26 條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n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