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oler Teac】評論
X(B)進行藥價調整時,不得對藥品訂定基本價及下限價→得對藥品訂定基本價及下限價第 15 條保險人進行藥價調整時,得對藥品訂定基本價及下限價。O(A)逾專利期五年內之藥品,每年檢討一次O(C)專利期內之藥品,每二年調整一次O(D)罕見疾病用藥每二年檢討調整第 13 條
【Irene】評論
逾專利期五年內之藥品 每年檢討一次 ...
【神奇地瓜泥】評論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 二 節 藥品支付價格之調整原則第 12 條屬罕見疾病用藥或經保險人公告之特殊藥品者,依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第 24 條罕見疾病用藥或經保險人公告之特殊藥品,其支付價格應每二年檢討調整。前項藥品調整原則,準用藥物支付標準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及第三目,並優先參考該品項或國外類似品之國際藥價;無國際藥價者,參考其成本價調整。前項調整之新支付價格生效日,由保險人公告。第 13 條依市場實際交易調查結果,調整支付價格者,其處理原則如下:一、藥品分為下列三大類:(一)第一大類: 1.專利期內藥品。 2.含仍在專利期內有效成分之單方製劑。 3.含至少一個仍在專利期...
【jamie huang】評論
專利期內跟罕見疾病的藥都屬於少數且需要被保護的藥 所以兩年內檢討一次給付價格就好就好 太密集的砍價 沒人要做這種少數族群或新藥而過了專利期五年後 或一般的藥品 因為同時也會有學名藥的出現市場競爭 所以價錢就可以密集一點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