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移民官加油)】評論
根據《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設置及作業要點》第三點: 本會報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本院副院長、國土安全業管政務委員兼任;除召集人、副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下列人員組成:(一) 本院秘書長。(二) 本院災害防救業管政務委員。(三) 本院資通安全業管政務委員或相關部會首長。(四) 本院發言人。(五) 國家安全局局長。(六) 本院政務副秘書長。(七) 內政部部長。(八) 外交部部長。(九) 國防部部長。(十) 財政部部長。(十一) 法務部部長。(十二) 經濟部部長。(十三) 交通部部長。(十四) 本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十五) 衛生福利部部長。(十六) 本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十七) 科技部部長。(十八)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十九)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二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二十一)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二十二)本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二十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我要考上移民官!】評論
<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設置及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