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如違反此規定者,應處以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
(A)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B)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C)2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D)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0435
統計:A(11),B(29),C(2),D(2),E(0)

用户評論

naomilhuang】評論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0 條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第 87 條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Aicture Lai】評論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40 條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第 87 條違反第40條第1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