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幾計徵地價稅?
(A)千分之一
(B)千分之六
(C)千分之十三
(D)千分之十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2557
統計:A(132),B(1081),C(13),D(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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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y0306】評論
土地稅法 第19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