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依郵政法規定,寄件人或收件人於下列何種期間,曾向中華郵政公司查詢郵件者,以已經請求補償論?
(A)自郵件交寄之日起三個月內
(B)自郵件交寄之日起六個月內
(C)自郵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內
(D)自郵件交寄之日起五年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5906
統計:A(353),B(1440),C(50),D(62),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寄件人或收件人於下列何種期間,曾向中華郵政公司查詢郵件者,以已經請求補償論--自郵件交寄之日起六個月內 

【用戶】Daniel Lu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34 條n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六個月不行使而消n滅。n寄件人或收件人,如於前項期間內曾向中華郵政公司查詢該郵件者,以已n經請求補償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寄件人或收件人於下列何種期間,曾向中華郵政公司查詢郵件者,以已經請求補償論--自郵件交寄之日起六個月內 

【用戶】Daniel Lu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34 條n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六個月不行使而消n滅。n寄件人或收件人,如於前項期間內曾向中華郵政公司查詢該郵件者,以已n經請求補償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