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敘述,何者錯誤?
(A)董事必須具有股東資格
(B)法人股東得當選為董事
(C)董事得連選連任
(D)董事之解任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9199
統計:A(239),B(58),C(15),D(25),E(0)

用户評論

Kim Kuo】評論

公司法第192條~注意比較同法第108條的差異!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新聞常聽到的"獨立董事"(獨董),就是非股東的董事。

Diu】評論

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會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公司法第192條第1項)意即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民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三項)選任之即可,不須具備有股東之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