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lan】評論
【解析】防救辦法第十一條(先期部隊十分鐘出發.後續部隊完成整備後立即出發)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3.依「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規國軍於災害潛勢地區先期完成預置兵力之救災應變部隊,應於受命後多久,出發執行救災任務?(A) 6小時 (B) 3小時 (C) 1小時 (D) 10分鐘【解析】防救辦法第十一條(先期部隊十分鐘出發.後續部隊完成整備後立即出發)修改成為13.依「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規國軍於災害潛勢地區先期完成預置兵力之救災應變部隊,應於受命後多久,出發執行救災任務?(A) 6小時 (B) 3小時 (C) 1小時 (D) 10分鐘
【謝賢寶】評論
第11條 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連絡官接獲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提出之救災兵力申請時,應儘速協助完成兵力申請、調派及核定作業。國軍於災害潛勢地區先期完成預置兵力之救災應變部隊,應於受命後十分鐘出發執行救災任務;後續部隊於受命完成整備後,立即出發。各作戰區應統籌地區三軍部隊投入救災任務,並由作戰區指揮官指派專人負責指揮及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