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雪兒】評論
行政契約:(第143條)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行政處分:(第112條)行政處分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行政處分不能成立者,全部無效。解說:本題重點係「行政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