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被繼承人甲死亡時,積極遺產價值 80 萬元,積欠丁銀行 120 萬元債務未還,繼承人為子乙、丙。甲死前一年曾贈予乙 20 萬元。若乙、丙均未拋棄繼承,丁向乙請求清償債務全額,乙提出有限責任之抗辯,乙應清償若干金額?
(A)40 萬元
(B)50 萬元
(C)60 萬元
(D)1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64286
統計:A(11),B(16),C(6),D(39),E(0)

用户評論

May】評論

1.乙丙共繼承80萬+20萬,對債務僅負100萬元清償責任(民法1148、1148-1條)2.乙丙對100萬元債務負連帶責任(民法1153條)3.銀行不管向乙或丙討債,他們都應清償100萬元(民法27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