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鐵路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運送物的名稱、性質或數量,如鐵路機構對託運人之申報有疑義時,得檢驗之。為鐵路運輸業何項權利?
(A)運送物檢驗權
(B)不明物取得權
(C)請求協助權
(D)安全維護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2389
統計:A(1322),B(22),C(11),D(110),E(0)
用户評論
【Grace Huang】評論
名 稱:鐵路法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09 日第 49 條 旅客無票乘車或持用失效乘車票,應補收票價;如無正當理由者,並得加收百分之五十之票價。運送物之名稱、性質或數量,如鐵路機構對託運人之申報有疑義時,得檢驗之;檢驗不符,因而致運費不足者,補收四倍以下之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