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在我國,人民透過手中選票選出心中理想的候選人,將國家管理大事交由當選人代為行使之。當執政者失去民心時,人民亦可發揮「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力量,透過法定途徑要求執政者交出權力。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針對參政權的敘述,何者正確?
(A)執政者交出權力後,不論理由為何皆不可再行使參政權
(B)憲法明訂人民有參政權,但僅限選舉權及罷免權
(C)憲法中明訂人民擁有參政權,係在落實主權在民的理想
(D)人民一旦被宣告褫奪公權,代表其已經完全失去參政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2436
統計:A(37),B(72),C(6778),D(305),E(0)

用户評論

邱致豪】評論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不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

我真的很想考上公務人員考試】評論

根據刑法36條褫奪公權的含意並不喪失投票權!

May】評論

參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