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 Shiung】評論
節錄自: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IA/092/IA-B-092-013.htm要達到民主鞏固,並非一次的政黨輪替便能竟其功,而需要讓政黨輪替成為常態後,民主政治的發展才能有較為長足的進步。杭廷頓教授即認為,通過選舉選擇統治者是民主的核心所在,只有統治者願意按照選舉的結果放棄權力,民主才是實實在在的。第一次政權易手同常只具有象徵意義,而第二次易手則說明了一個社會中兩個主要的政治領袖集團充分忠於民主,而且願意在選舉失敗之後交出職位和權力;並且,菁英們和公眾都在民主的體制內運作,若公共生活出了什麼差錯時,我們所改變的是統治者,而不是改變這個政體。杭廷頓最後的結論最具啟發性,他提出了「民主鞏固」的「兩次輪替檢定說」(two-turn-overtest),而認為從民主轉型而達到「民主鞏固」,至少要以政權是否已經民主而和平地轉移兩次為最基本之要件。
【陳厚均】評論
請問第一次修憲開始就算 民主鞏固嗎??還是算轉型?
【鐵特-堅持/再出發】評論
第四次也快了╮(╯∀╰)╭
【李逍遙】評論
◎16 政治學者杭廷頓(S. P. Huntington)認為從 19 世紀開始,全球經歷三波的民主化浪潮,許多國家發生民主革命,從威權轉型到民主,此外,他亦提出民主鞏固的檢驗標準。若根據此標準檢驗我國民主發展,何時開始可以算是具備「民主鞏固」的條件? (D) 2008 年兩次政黨輪替◎『杭廷頓』~【二次翻轉、二次和平政黨輪替、雙輪替檢驗】====(Ⅰ)用以「檢驗一個國家民主化是否深根的指標、衡量民主鞏固的檢驗標準」。(Ⅱ)指「一個國家要達到二次以上的政黨輪替,才算是形成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