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7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25 號解釋,下列有關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與信賴保護原則之敘述,何項有誤?
(A)行政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者,廢止或變更不生信賴保護問題
(B)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者,即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C)相關法規係因主張權益受害者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D)法規適用對象有主觀之願望或期待者,其信賴即值得保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6341
統計:A(18),B(18),C(0),D(153),E(0)

用户評論

小苑仔】評論

(D)法規適用對象有主觀之願望或期待者,其信賴即值得保護『則欠缺信賴要件,不在保護範圍』。大法官解釋 第525號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之保障,公權力行使涉及人民信賴利益而有保護之必要者,不限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參照),即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亦有其適用。行政法規公布施行後,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廢止時,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之保護。除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或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A)外,其因公益之必要廢止法規或修改內容致人民客觀上具體表現其因信賴而生之實體法上利益受損害,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