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甲將對乙 20 萬元之債權贈與丙,丙欣然同意,甲、丙並做成債權讓與之合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丙間債權讓與之行為應通知債務人乙,否則債權讓與無效
(B)甲與丙間所成立之贈與行為,其內容涉及債權,因此為處分行為
(C)甲將債權讓與給丙時,應一併的將證明債權之文件交付丙,並應告以主張債權所必要之一切情形
(D)甲對乙之債權,性質上不得讓與,因此債權讓與行為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2243
統計:A(14),B(4),C(73),D(2),E(0)
用户評論
【加法】評論
(A) 非無效民法297第1項債權之讓與,非經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債務人不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B) 負擔行為(D)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