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最新修正公布的特殊教育法已將身心障礙類別中的「嚴重情緒障礙」更名為?
(A)情緒適應障礙
(B)適應行為異常
(C)情緒行為障礙
(D)情緒發展障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6473
統計:A(170),B(27),C(1767),D(173),E(1)

用户評論

陳星汝】評論

第三條第第一項第七款,「嚴重情緒障礙」改為「情緒行為障礙」,因為原條文無法涵蓋ADHD(是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候群,俗稱過動兒),

shinsmile09】評論

ü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第 9條  本法第三條第七款所稱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第一項所定情緒行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需三條件綜合評估)一、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二、除學校外,在家庭、社區、社會或任一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獲得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