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right Nil】評論
(A)地方名稱變更 (B)發布地方政府機關組織自治條例 地方制度法 第62條 各直轄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 各縣(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縣(市)議會同意後,報內政部備查(C)發布自律規則地方制度法 第31條 自律規則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由各該立法機關發布,並報各該上級政府備查。(D)任命地方政府副首長 地方制度法 第55條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