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依我國保險法規定,有關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發生自殺事故或因犯罪處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原則上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B)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二年後始生效力
(C)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於受益人
(D)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契約如已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應返還於應得之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6098
統計:A(2),B(2),C(31),D(1),E(0)

用户評論

【用戶】林筱娩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109 條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但應將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二年後始生效力。恢復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其二年期限應自恢復停止效力之日起算。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但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